为进一步建设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信用工作将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结合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我中心在全体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范围内开展个人诚信档案建档工作,切实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
我中心将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周密组织建档工作。严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个人填报——单位汇总审核——组织部门联动核查”的方式开展建档和定期更新,要求参公人员在诚信档案重点如实记录本人在工作履职尽责和日常社会生活等两大方面践诺守信的表现情况,经汇总审核并呈主要领导审定后,将诚信档案建设统计情况连同存在“失信”记录的诚信档案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实行负面清单填报记录机制。
下一步,我中心将以建立诚信档案为契机,大力开展参公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履职的浓厚氛围。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核查,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档案信息全面、准确、可信,助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