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定于2017年4月15日至5月5日分三期在广州琶洲新馆举行。
第一期参展时间为4月15日-19日;第二期为4月23日-27日;第三期为5月1日-5月5日。换展期分别为4月20日-22日和4月28日-30日。具体筹展、参展及撤展时间安排请认真阅读《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下称《参展手册》,可在广交会网站http://www.cantonfair.org.cn首页下载)。
为做好本届广交会的筹备和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届广交会的筹备、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第121届广交会江门交易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我市参展的各项工作。
组长:赵瑞思(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兼领队:李炳均(市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贸易发展科,具体筹备工作由江门国际商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承办。
办公室电话:3507352、3507350;传真:3507380。
二、摊位分配
参展企业的摊位数量及展位位置安排请自行登录广交会官网易捷通系统查询。展区展位图也可在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商指引”中的“第121届广交会展位图纸”)上查询。
三、客商邀请、布展
(一)客商邀请。
境外采购商可以登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上的采购商电子服务平台(BEST)进行在线登记申请。外贸中心审核申请资料后,将向符合条件的采购商直接发出邀请函。同时,采购商还可在此平台提前申请首张免费进馆证,以节约与会时现场排队办理证件的时间。
为协助参展企业增进与境外客商的沟通和互动,外贸中心在官方网站的“参展易捷通”设立了“邀请客户”栏目。参展企业可通过此栏目向境外客商群发送电子邀请邮件,实现对采购商有针对性的邀请。积极参加该活动的参展企业将有机会获得丰厚奖励。受邀境外采购商可凭收到的邀请邮件免费办理首张进馆证件。详情可参考广交会官方网站的《采购商指引》。
对部分国家的采购商,可凭外贸中心寄发的重要通知单,免费办理首张进馆证件,但不能用于申请来华签证。请参展企业按我国外交部有关规定协助这部分采购商申请来华签证。
(二)布展。
特装摊位的装修,由参展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展览公司装修,特装要求详见《参展手册》。有资质的展览公司名单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查询。为减少资源与能源消耗,本届广交会要求特装企业必须全部实行绿色特装布展和撤展,请各特装企业务必要求装修公司报图时注明“绿色特装”(详细信息可在广交会官方网站查询)。如参加绿色特装评选并获奖可在下一次的展位申报中加分,评选结果将于广交会结束后在广交会官方网站公布。
标准摊位装修工作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如果参展企业需对标摊进行改装(不得拆除楣板)的,请按《参展手册》的要求,按时向外贸中心申请改装(申报时间、要求、格式参见《参展手册》中的标摊改装申报部分)。
根据往届经验,特装和标摊简装图纸报广交会审图组审批的截止时间第一期须在3月30日前报图;第二、三期须在4月10日前报图(指上传到广交会审图系统时间)。具体报图截止时间,请参照121届广交会参展商手册。
参展展品布置工作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请各企业务必按手册规定的时间在闭馆前进场布展。
四、证件管理
(一)参展人员办理新参展商证(IC卡证件),每证收取工本费50元。大会规定IC卡证件原则上不能补办,请参会人员务必保管好证件,谨防丢失。如丢失,需要企业书面申请,经省交易团副团长签批报广交会证件中心领导审批,并交纳每证200元手续费,才能补办。
(二)持有IC卡证件但未经激活的,视为违规使用证件,将被拒绝进馆、没收证件和记录在案,并影响以后办证。
(三)凡发现变卖、转借、涂改的证件,一律没收,不予返还,并记录在案,视违规情况停止一届或多届违规人员的办证资格。
(四)广交会结束后,请各参展企业务必将证件回收并集中妥善保管。
五、费用
参展企业需缴交的费用主要有:
(一)摊位费。
(二)住宿费(如有统一安排住宿需要的)。
凡申请入住新世界大酒店的企业请自行按收费表累计应交费用(530元/晚/标间),按时缴纳。由于客房供应较紧,我市分团将根据交费情况,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安排住宿。
以上费用具体收取办法详见收费通知(见附件2)。
六、广告宣传
为扩大江门出口区域品牌的知名度,我局将在《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借助广交会的宣传平台进行推广,如认刊《参展商名录》、《导向手册》、人行天桥灯箱广告、户外立柱画广告和发放展位布帘、资料架等,具体工作由江门国际商会承办。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报名刊登广告,并交纳相关费用(详情请查阅我局网站(www.jmwjm.gov.cn)《关于组织我市参展企业参加121届广交会宣传计划的通知》)。
七、CF奖设计大赛
CF奖评选活动一年举办一次。2017年的活动流程为:2016年10月15日—2017年5月15日进行产品征集;2017年6月中旬前完成资质审核、初评和公示,2017年7月进行终评,2017年10月举行颁奖仪式。
获奖企业除了获奖证书和奖杯、参加颁奖仪式、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等奖励,还可以参加免费在广交会设计廊进行实物展示、在广交会官方网站在线展示、出版物宣传等推介活动,更可以在下次的评分中获得加分的机会。今年通过CF奖初评的产品,都能通过广交会Facebook以及Twitter的官方账号,向全球关注广交会的采购商发布。
八、参展要求
为保障我市参展121届广交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参展企业必须组织本企业及联营单位参展人员认真学习《参展手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摊位管理,严禁非法倒卖。
展会期间商务部、商会等有关部门每天都会派出检查组对展位进行严格的交叉检查。为此,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详见《参展手册》)进行自查、整改。我工作人员在展前、展中也会对展位进行认真检查,一旦发现有倒卖嫌疑,将向其发出《江门市参展企业涉嫌违规通知书》(样本见附件1),并视具体情节做出相应处罚。
(二)配合完成统计调研工作。
请各参展企业在微信添加关注公众号“广东交易团”,并及时关注省团在微信中发布的调查问卷工作,并及时给予填报。
同时,我团工作人员将按大会及省交易团的要求发放广交会统计报表及调查问卷等,请积极配合,认真填写,如实反映成交情况。对认真配合工作的,交易团将给予加分奖励。
(三)精心组织,提高参展水平。
各参展企业的领导要亲自参与和组织广交会参展工作,精心布展,选派懂外语、精业务的同志参加洽谈;筛选高质量、有特色、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参展,力争多成交。
(四)责任到人。
每个摊位要指定1名摊位负责人录入易捷通系统,全面负责摊位的洽谈、保卫、消防等各项工作;向各级检查组汇报本企业摊位使用等情况;严格遵守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泄密、防人身伤害。严禁在展馆内吸烟,严禁将进馆证转借别人使用。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凡有联营参展的企业必须携带“联营协议”参展,且联营企业须是江门属地企业。同时,各企业要严格按《参展手册》的规定携带展品资料(包括展品参展协议书及商标、专利等合法权利证书),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专利侵权行为的发生。凡在参展期间接到大会投诉站投诉通知书的,请即与我团工作人员联系,并速到投诉站了解情况,以争取时间进行申诉。另外,若发现本市企业涉嫌侵权的,请先向我工作人员汇报,由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情况属实的,将参照大会相关的处罚办法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六)做好卫生保障工作。
参展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嗽、头痛、呕吐、腹泻或其它不适症状时,要立即报告我市分团,并及时到就近医院检查、治疗。
(七)个别商品参展特别规定。
根据广交会有关规定,食品展区参展企业在展馆现场不允许进行食品加工制作,不允许在展馆内售卖参展食品。如需提供食品给客商品尝,要求必须使用定型包装食品,不允许使用散装食品。现场必须备有食品生产单位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供大会卫生保障办备查。另外,若携带刀具展品参展,所有刀具类展品必须摆放在可上锁的展示柜内,或采用其他固定防护措施加以固定,加强安全防范。
4月12日,我市分团工作人员将前往广交会现场办公,有问题请与工作人员(见附件3)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江门市参展企业涉嫌违规通知书(样本)
2.收费通知
3.江门市交易团工作分工和人员联系表
广东省交易团江门市分团
(代章)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