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分事项(参考第118届广交会评分通知,具体以评分通知文件为准)
一、展区出口额(最高不超过35分)
计分公式=1 +(企业一般贸易出口-75)/10 +(进料加工出口-150)/20
二、公平贸易与行业自律(最高不超过5分)
近2年企业参加应对国外针对我出口产品发起的“两反(反倾销、发补贴)两保(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维护行业出口质量安全,增加1-2分;
近2年企业在广交会期间有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行为,则涉案展区该项评分为0分,非涉案展区评分不受影响。
三、国际通行认证(最高不超过10分)
(一)获得ISO9000系列,ISO14000系列,OHASA18000系列和SA8000系列认证,同一系列证书计3分;
(二)获得国际认证的产品,同一系列证书计3分;
(三)累计不超过10分。
说明:上述认证证书持有者须与申请展位企业一致,且覆盖产品属于申请的对应展区展品。
四、高新技术企业(最高不超过5分)
国家级高级技术企业5分;省级高级技术企业3分;国家级高级技术产品5分;省级高级技术产品3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五、研发创新(最高不超过10分)
(一)每一项发明专利计5分;
(二)每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计1分,最高计3分;
(三)每拥有一项外观专利计0.5分,最高计1分;
(四)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六、境内外商标注册(最高不超过5分)
(一)境内注册商标一个计0.5分,最高计1分;
(二)境外注册商标一个国家(地区)计1分,最高计4分;
(三)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七、品牌建设(最高不超过5分)
获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名牌产品”或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著名商标” 的企业计5分。
八、行业龙头带动作用(最高不超过7分)
(一)企业每制定或修改一个产品(技术)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计2分,最高计4分;
(二)在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内的企业申请主营(产)产品展区计3分;
(三)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内的企业申报主营(产)产品展区计1分;
(四)累计最高不超过7分。
九、其他(最高不超过18分)
(一)近2年企业参加江门市商务局或其委托的机构组织的境内外重点展会,每参加1个展会计2分,最高4分;
(二)参加外贸中心CF大赛或江门“启超杯”国际创意设计大赛的企业得2分;如参赛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的企业得3分(含参赛得分),获得一等奖的企业得5分,合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三)积极配合江门市商务局或委托机构主办的调研活动,及时提供有关调研资料的,每参与一次加1分,最高计3分。
以上这些加分项,赶紧把相关的证书拿出来对照一下,看看自己公司可以拿多少分?还有,别忘看准一下证书过期了没有?一旦过期了不可以计分的哟。
具体计分事项及申报时间请留意江门市商务局的正式文件通知。
以下是江门市经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机构,可代办境外商标注册,供参考,请赶紧收藏。
1、广州粤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0750-3861201
2、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办事处 0750-3962186
3、江门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0750- 3113887
4、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新会办事处0750-6196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