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广东(印尼)商品展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7〕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发动组织企业参展。有意参展的企业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名参展。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可以申请国家和省相关扶持资金的资助。
参展单位应组织参展人员进行出国(境)前外事纪律、保密制度、涉外礼仪、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确保参展人员的人身安全。
我局将委托江门市蓬江区民创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具体跟踪组展有关事宜,招展联系人:谭小姐,电话:3223087,传真:3223856。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广东(印尼)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江门市商务局
2017年5月3日
(联系人:谭先生,电话3507350,传真:35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