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7年拟组织开展的境外展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7〕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发动组织企业参展,不断加大对重点市场的开拓力度。
参展单位应组织参展人员进行出国(境)前外事纪律、保密制度、涉外礼仪、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确保参展人员的人身安全。
联系人:谭国强,电话3507350,传真:3501809。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7年拟组织开展的境外展会的通知》
江门市商务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