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13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6届广交会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4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4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4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展出内容板块
线下展共设置55个展区,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附件1,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三、申请起止时间
(一)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5月20日。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5月30日。
四、参展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登记后,请与所属县(市、区)交易分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一)品牌展位确认申请。
第136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5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6届品牌展位申请。请打印参展申请表(一式三份)(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县(市、区)交易分团。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一式三份)(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县(市、区)交易分团,所属县(市、区)交易分团收到企业退展位申请后书面报送江门市分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所属县(市、区)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一式三份)(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如有联营单位的,需提供联营单位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供货协议)报所属县(市、区)交易分团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且对企业的出口业绩有一定的要求,请务必阅知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展位管理,企业展位申请时,须预填展位负责人;有联营参展需要的,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2个及以上的企业),并上传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展位负责人,且联营参展须在完成联营企业展位号确认后方生效。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广交会出口展线下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五)广交会官网已设置“参展申请”相关指引模块,企业可通过“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查看。
(六)本次申请仅限线下展展位,线上平台参展申请另文通知。
六、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县(市、区)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县(市、区)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门市分团
(代 章)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