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相关组展工作,请你们配合做好以下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统筹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组展工作,并于6月6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局贸易管理科。
二、落实组展工作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下达的展位数量(详见《通知》附件3),积极发动本辖区企业参展,重点组织食品餐饮(以预制菜为主)、家居家电产品、文创商品、电商平台以及科创或青创类企业参展,并将参展企业名单汇总后(详见《通知》附件2)于6月9日前报送我局贸易管理科。请严格按有关要求,认真发动本地区名优企业参展,确保展览商品质量和档次。
三、加强展会管理
为切实做好属地参展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指派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展览会(不超过2人),没有企业参展的县(市、区)原则上不派员参加。
四、按时报送资料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6月9日前收集参展企业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展报名表(详见《通知》附件1)加盖公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粤政易报送我局。若参展企业为代理商,应同时提交代理合同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参展企业和展览商品有关要求如下:参展企业需提供展览商品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展品清单、展品图片等。展览商品必须符合我国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检验检疫和通关有关规定。食品类参展企业必须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食品出口企业,并提交企业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器类企业需提交3C认证证明等。其他类型企业如有相关资质要求,应按展会规定另行提供。上述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江商务贸管2022025号附件——0.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pdf
江商务贸管2022025号附件——1. 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附件1).xls
江商务贸管2022025号附件——2. 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参展企业汇总表(附件2.xlsx
江商务贸管2022025号附件——3. 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展位安排表( 附件3).xlsx
江门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梁文操,电话:350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