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重大行政决策(以下简称决策)是我市经济领域的重要决策之一,决策由市商务局牵头起草制定,决策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决策如何形成的,广大企业和市民能否在决策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小编今天告诉你。
为推进商务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江府〔2014〕10号)的要求,市商务局制定《江门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详见市商务局网站,以下简称商务决策规定)。
决策程序见下图。
商务决策规定“第二节公众参与”明确:“决策起草科室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就决策征求意见稿应当通过报刊、互联网或者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进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0日。公众可就决策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提出其他决策方案。决策起草科室除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外,还可以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或者其他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应当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作出说明。”
2018年市商务局首次公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如下:
请关注市商务局的门户网站(http://www.jmwjm.gov.cn/),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决策提出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