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2项,分别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合同、章程)及企业变更和终止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核准初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初审;本市沿海设立挖砂采石出口作业点及港澳籍船舶进出本市沿海挖砂采石作业点作业许可初审;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初审;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初审;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者担保合同审批;境外投资许可;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上述事项都已纳入《江门市权责清单目录(2015年本)》。
我局全年受理、办结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如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合同、章程)及企业变更和终止审批事项290宗;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初审事项1宗;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初审事项1宗;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事项53宗;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事项1宗;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者担保合同审批事项2宗;境外投资许可事项4宗;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96份。没有未受理、未按时办结的事项。
(二)依法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无擅自增减行政许可环节、条件的情况,以方便群众办事、规范审批行为为主旨,不断优化流程梳理、简化审批程序,及时修改完善与审批相关的配套文件和审批标准。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江门市商务局政务网及市网上办事大厅上进行了公布,并编制办事指南、明确申请程序、申请条件、审批权限、审批期限、审批依据、咨询投诉方式等内容,企业可通过网上下载办事表格、快速查询了解对应业务办理的相关内容。我局将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把行政许可信息清晰、规范、准确地向社会公示,方便公民法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管理情况
在日常行政审批及业务检查中,我局注重加强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有可能导致违法违规的情形和行为。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等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二是抓好检查监督。聘请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行业协会以及外资、外贸企业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为我局行风监督员,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遵纪守法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收集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群众咨询问题,并在局政务网公布投诉电话,设立“局长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实施效果情况
我局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及监督管理情况均达到预期效果。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大大方便了企业办事人员,节省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审批效率,获得了办事企业的普遍好评。在深化改革、提升效率的同时,我局坚持依法行政,2015年度未发生行政诉讼、人民群众投诉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近年国家、省、市均在大力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律、法规、规章更新较为频繁,大量新的制度及系统陆续建立、推广,我局在配合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上仍有大量工作需要探索与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审批和服务事项
根据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关于加快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的要求,今后我局将继续梳理有关行政事项,并及时将其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动态管理。
(二)加强业务培训
从增强审批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加强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一是继续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听取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继续完善我局商事改革后续监管办法及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工作。
特此报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