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取得预受理回执。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根据申请内容出具《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通知书》或《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通知书》;不予通过的,电话告知企业。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