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本地区有关企业于2024年8月31日前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具体操作为: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在“我的业务”中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进入应用,按照“业务类>核准(备案)报告>半年报-填报”的路径,打开填报页面并完成填报。
二、按照“凡备案必报告”的管理原则,不论境外企业/机构处于何种状态,凡202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企业均需进行半年报的填报。
三、企业填报过程中如遇账号密码、系统登录等相关技术问题,可致电010-67870108-1-4咨询;如遇操作问题,可致电0755-25679605或0755-25679606咨询。
特此通知。
江门市商务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