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委托江门市商务局对江门市2023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21家企业(以下简称拍卖企业)开展年度核查工作。江门市应参加今年核查企业21家,其中,16家企业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5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15家(详见附件1)。请有关企业于2023年5月30日前到江门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三楼,联系人:梁文操,联系电话:0750-3507387)。
二、限期整改企业1家(详见附件2)。请有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并于5月30前将书面整改材料报江门市商务局审核。
三、没有参加今年核查,仍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5家企业(详见附件3)列为不合格企业。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核查的(详见附件4),列入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名单,上述企业如不再从事拍卖业务,请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特此通报。
广东省商务厅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