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贸促会关于开展全省贸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2号)精神,经民主择优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深入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程序,拟申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为全省贸促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申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秘书长刘琳同志为全省贸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根据评选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商务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止。
受理单位: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507201,传真电话:0750-3501831
电子信箱:jmsswjrsk@jiangmen.gov.cn
江门市商务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附件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简要事迹材料.doc
附件2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秘书长刘琳简要事迹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