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商务领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我局拟就中期评估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确定承担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商务领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服务。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三)最高限价:全包价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税)。
二、采购需求
(一)对《江门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商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江门市电子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等3个专项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评估及总结3个商务领域“十四五”以来总体目标实施进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重点项目、行动计划、重要政策制定等完成或落实情况。评估年份为2021年—2023年,其中,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和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
2.对3个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
3.对3个规划“十四五”后半程形势分析。分析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及省、市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新发展环境,重点分析江门市商务领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4.针对3个商务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确保后半程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和政策措施等。
(三)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具体日期起计,至服务工作完成并结清费用时终止。
三、项目进度要求
(一)2023年6月15日前,收集分析资料,开展相关调研,撰写具有主要观点的框架稿,完成3份评估报告成稿。
(二)2023年6月25日前,根据市商务局内部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初稿。
(三)2023年7月15日前,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市发展改革局的修改稿。
(四)2023年8月底前,根据市发展改革局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衔接稿。
(五)2023年11月底前,形成报市政府的最终稿。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单位、行业协会、各类智库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项目负责人须有经济领域发展规划编制或评估、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的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3个商务领域“十四五”规划任意一个的编制单位;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需提交的文件清单。
1.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单位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不良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商务局办公室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7楼),以交寄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3年5月12日。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江门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人:林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0-3507332。
(二)业务投诉: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投诉电话:0750-3507223。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1:江门市商务领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服务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江门市商务领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服务项目采购综合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