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江商务服贸〔2020〕5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江门市电子商务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商事登记或社会组织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
二、申报项目
符合《江门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见附件1)第四条至第十条条件的电子商务项目,且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第六条除外)。
第六条的经营户业绩考核时间跨度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的任意一日,上溯12个月。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接收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具审核意见,于1月17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二)申报材料。
1.江门市电子商务项目扶持资金审核申报表(见附件2)。
2.申报单位简介。
3.申请扶持项目的建设情况、工作亮点和成效等。
4.能证明上款情况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文件、公共服务机构文件、园区规划文件、电商平台证明文件、网页截图、活动场景照片、媒体报道、合同、发票等。
5.申报单位经专业机构审定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当年新注册企业提交9月份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其他根据具体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3份,统一用 A4 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对象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进行申报。
(一)用户注册。
登录江惠通平台,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选择【我是企业/个人用户】-点击【账号密码】-点击【立即注册】-选择【法人注册】,完善法人信息注册单位账号。
(二)用户登录。
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界面选择【法人登录】-【账号密码】,通过输入账号密码方式登录。
(三)材料填写及提交。
登录江惠通平台后,点击进入“江门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补贴申报”申报入口,点击【立即申报】,按平台提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版PDF文件,完成申报提交。
五、审核程序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综合有关信息后,加具审核意见上报市商务局。
(二)市商务局对各县(市、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项目评审,拟定扶持项目和扶持金额。
(三)市商务局在江门政务网公示评审初步结果(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商务局确定并公布最终扶持方案。
六、资金拨付和管理
(一)获得扶持资金的申报单位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按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划付至企业。
(二)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确保接受财务检查时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
(三)市商务局负责专项资金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应依法进行,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
江商务服贸2022098号附件1——江门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docx
江商务服贸2022098号附件2——江门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审核申报表.docx
江门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