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就江门市创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政策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创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政策咨询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含税全包价23万元以内。
(三)最高限价:23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配合甲方开展江门市创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情况调研相关工作,含调研提纲、资料需求清单、调研资料整理、实地调研、调研报告撰写等工作。
2.配合甲方开展江门市创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含数据收集、图表制作、数据分析等工作。
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江门市的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编制江门市《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含方案框架设计、资料收集、方案编制及修订等工作,内容包括江门市基本情况、供应链发展基础、供应链创新发展成效、示范创建工作思路等,并根据甲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文本,装订成册。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熟悉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相关政策及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申报流程,能为江门市申报创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提供合理参考的政策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优先。
(三)具有从事咨询服务类工作经验的供应商优先。
(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应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1.供应商简介。
2.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一份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4.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5.同类项目服务案例。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响应截止日期前,向江门市商务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提交装订好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msswjscjsglk@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2年8月9日,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的,以交寄日期为准。
四、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750-3501895。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223。
江门市商务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