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激励新投资的实施办法》(江商务资服〔2021〕4号),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市商务局审核,现对拟获得鼓励引进新投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奖励资金的2家企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6月1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祖三,电话:0750-3507352,传真:0750-3501802,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
附件:拟获得2022年鼓励引进新投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奖励资金企业汇总表.xlsx
江门市商务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