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2〕16 号)精神,为继续促进汽车消费,我市决定延续实施“新春暖企惠企十条”中促进新能源和“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消费补贴措施,追加购车专项补贴20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消费者于2022年5月15日后购买“国六”标准乘用汽车、于6月30日后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以继续登录“江惠通”平台(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申报购车补贴。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通告结束日期。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