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将《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海关
2021年12月31日
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健康发展,科学指导风险防控决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预防为主、成果共享”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防控机制,不断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治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1.大力开展风险监测。结合江门市重点行业、重点敏感商品、新兴贸易业态等,组织开展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根据运行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做好舆情监测与应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全面建立产品及其经营者监管档案,消除监管盲区。加强跨境电子商务方式进口商品质量监管,推动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产品质量管控机制。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执行。(江门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部门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及12315、12360等电话热线,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加强进出口商品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等各环节风险信息,以及与之相关的伤害数据、国外同类事故信息等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综合运用境外通报召回调查、出口退运货物追溯调查、消费者投诉举报调查、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渠道,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利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及时组织有关技术机构,针对重点监管产品的类型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型国企等单位收集信息。探索通过监管信息交换、购买公共服务等途径拓展风险信息来源。(江门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风险监测基础建设。推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以“智慧+科技”服务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大投入建设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争取更多监测点纳入国家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规划布局。建立健全新型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根据本地区产业聚集情况,建立相应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对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并定期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情况数据。(江门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风险信息共享交换。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信息通报合作,促进地方相关机构与海关共享与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信息。根据国家要求执行食源性疾病信息收集调查制度、食源性疾病信息共享制度。(市市场监管局,江门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5.推动风险评估机构发展。争取建设各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争取获批国家级质量安全风险验证评价实验室。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风险消减有效性评价和技术咨询,推动社会评估机构有序健康发展。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江门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大力培养风险评估专业化人才,主动参与标准制修订,加强科研课题研究,提升风险评估基础性研究能力。(江门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监督抽查数据分析。运用产品监管系统整合升级生产、流通等环节产品质量信息,督促承检机构及时在产品监管系统填报抽查方案信息、抽样、检验相关数据以及切实做好上报信息的审核工作,实现经监督抽查的产品生产去向可追、流通来源可查。组织第三方权威调查机构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方式汇集全国生产及流通领域国家、省及地市三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并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行业性、普遍性质量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8.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为评价我市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支撑,为发现与规避潜在危害因素、制定风险处置措施、制修订相关产品标准和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支持。对技术机构收集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存在的风险信息,并对风险的性质以及其严重性、紧急性提出处理建议。对长期存在的重点监管产品质量重大危险源和隐患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实施专人监控、定期检测、信息上报、应急处理等制度。(江门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9.实施风险分级分类预警。按照全国统一的风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实施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目标对象、预警范围等,分类发布风险警示通报、风险警示通告和风险警示公告。(江门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风险预警发布渠道。畅通信息发布和检索渠道,对全国统一发布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负责做好风险预警信息的转发、解读、跟踪等工作。(江门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处置应用。
11.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依法运用调整信用等级、追溯调查、缺陷召回、加强监管、限制或禁止进出口、查封扣押、退运、暂停销售、销毁等手段,分类实施与风险预警等级相适应的快速反应措施。建立政策、舆情、数据监测分析机制,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建立灵活应对的反应监管机制。开展反应措施效果评价,动态调整风险等级直至解除相关措施。落实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机制,强化执法协作。(江门海关,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缺陷进口商品召回。相关部门加强信息通报,互通共享涉及进口商品的缺陷信息、召回信息。对涉嫌存在缺陷的产品,指导和督促生产者开展缺陷调查分析,严格履行召回主体责任,消除产品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管局,江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质量信用激励惩戒。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力归集质量信用信息,通过“信用江门”网站向社会依法进行公开公示,并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把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风险消减义务履行情况等纳入信用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推进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推动相关部门对质量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开展信用分级监管,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经营者白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及重点监管产品及其经营者主动报告制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失信档案,实施产品质量失信扣分制度,开展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江门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惩治。引导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鼓励同业监督、奖励业内举报。加大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力度,惩治假冒伪劣、逃避进出口监管等行为。加强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市市场监管局,江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口岸港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加强各部门协作,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准备和演练,开展应急响应和联动协作,提升口岸港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市交通运输局,江门海关,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注重风险管理结果应用。
16.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向进出口企业通报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缺陷消除、技术改造和工艺改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建立标准自我声明、商品质量验收、检验检测、安全认证、缺陷召回和售后服务等责任制度。严格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全面开展“清无”“治伪”行动,压实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纳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清零”计划。(市市场监管局,江门海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做好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组织企业制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消除系统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研究确定纳入严管体系的重点产品名单,构建严管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体系。明确重点产品经营者履行经营品种、进货及流向渠道的告知义务。监督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等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一患一档”,重点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批、监控一批、整改一批,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8.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加大投入支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的建设。加强与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合作,探索联合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相关工作。加强对江门市重点产业、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究,收集分析国外标准法规、产品通报、退运信息、热点问题等,做好技术储备。依据世贸组织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多边机制为我市企业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积极寻求磋商与争端解决。对影响我市出口产业发展的重要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指导出口企业有效应对。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对接与制定。(市市场监管局,江门海关,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指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工作,强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维权援助等公益性服务,大力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0.创新海关检验监管模式。坚持风险评估前置原则,综合运用多种合格评定方式,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商品实施差异化监管。(江门海关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情况分析和通报,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及时总结在推进工作任务中的经验做法,加强相关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