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局拟设计制作一批江门市粤港跨境货车作业点工作人员“一人一档”记录簿、江门市粤港跨境货车作业点现场监管台账、江门市粤港粤澳跨境货车作业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现向社会公开采购该项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设计制作《江门市粤港跨境货车作业点工作人员“一人一档”记录簿》、《江门市粤港跨境货车作业点现场监管台账》、《江门市粤港粤澳跨境货车作业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手册》。
(二)预算金额:4.8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全包价,金额不超过4.8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1.负责江门市粤港跨境货车作业点工作人员“一人一档”记录簿、江门市粤港跨境货车作业点现场监管台账、江门市粤港粤澳跨境货车作业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等3本手册封面、封底、内页的设计和排版。
2.负责手册的文字收集和排版工作。
3.完成专刊内所有文字材料的校对工作。
4.制作数量3000份。其中“一人一档”记录簿制作600份,现场监管台账制作1350份,防控工作手册制作1050份。
(二) 完成时间:12月10日前完成。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具有从事同类型项目服务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应有良好的税务缴纳信誉纪录。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
1.供应商简介及以往同类型项目的服务情况。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提供2021年第一、二季度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4.提供设计制作相关手册的项目案例材料。
5.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商务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8楼)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响应的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联系人:邓小姐,电话:0750-3501833。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223。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