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江门市的产业链招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强化招商宣传推介,为到江门投资的企业提供专业的招商引资服务,促进企业到江门投资兴业,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委托招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委托招商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91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全包价,金额不超过91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引荐及对接。引荐与对接不少于10个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高端制造业项目。
(二)招商协助服务。协助我局跟进投资者到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考察陪同与座谈交流,并负责整理会议相关材料,年度跟进不少于20次。陪同我局人员到全国范围的目标企业考察,做好考察对接及相关资料,年度跟进不少于20次。
(三)撰写产业报告。每月与江门各市(区)招商部门联络,整理到 项目对接情况,并对广州、深圳的招商引资舆情进行总结,形成月报。年度形成一份与产业招商相关报告。
(四)活动资料整理与执行。在合同期内协助策划与执行不少于2场招商推介活动。每场包括整体活动资料、现场PPT制作、H5宣传推广、现场执行,每场活动邀请不少于30名企业嘉宾等。
(五)招商宣传资料整理及制作。一是制作招商宣传PPT。整理江门市投资环境材料,并制作招商宣传资料的PPT,年度制作不少于30份。二是整理招商资料。搜集和整理招商宣传材料,年度整理不少于20份。
(六)平台推广。建立宣传江门招商引资环境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并在每个平台上每周发布不少于5条与江门投资环境相关的资讯。
(七)项目咨询服务。一是项目研判方案。对有意投资江门的招商项目编制项目分析报告、项目落户承接方案、项目政策分析等,年度编制方案不少于12份。二是提供其他投资咨询服务。对行业龙头企业、湾区城市动工项目、项目信息等资料进行搜集和整理,年度整理材料不少于20份。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招商人员和熟悉江门园区、区位、政策等有关情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招商能力和经验,有参与市级招商引资、招商推介活动的工作经验,熟悉江门市投资环境,熟悉江门各市(区)、园区和镇街的发展状况和载体情况。近三年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成功引进至少1个投资额超亿元的制造业项目,并提供项目报告书。近三年为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部门提供至少3场招商推介活动的策划及执行,并提供合作合同。近三年为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部门提供至少3个招商推介PPT的制作,并提供制作完成的PPT。近三年为到江门投资的产业项目编制至少3份落户承接方案,并提供制作完成的方案。能为有意到江门市进行投资发展的全球企业提供项目选址、 、投资方案策划、企业对接等“一站式”的服务。应标单位从业人员需有招商、外语、活动策划能力,有较强的文书能力和PPT制作能力,执行力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或分包承接。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需提交的响应资料。
1.服务商简介。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4.提供以往招商服务案例及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标准资料。
(二)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电子邮箱jmsswjtzcjk@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1年11月5日。
五、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科,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50-3507340。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223。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