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运用大数据手段监测我市电子商务市场运行情况,为政府部门制定、实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我局现向社会采购电子商务市场监测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电子商务市场监测服务。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全包价,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监测江门市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情况、实物和非实物网络零售发展情况、农村和农产品网络零售发展情况、直播带货业态发展情况、重点企业网络零售发展情况等,并提供与广东省相应数据的比较。
2.按月提供上述范围内的分月数据及年度累计数,包括全市总数、分市(区)、分行业、分产品类别的实际销售数据和同比增速,并提供不少于三个主流零售平台(必须包括淘宝、天猫、京东)上江门市零售额前50家企业的销售数据及同比增速。
3.根据数据对江门市电子商务零售市场情况进行分析,监测市场运行情况,总结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分析电子商务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按月汇总提交电子商务市场运行分析报告。
4.提供其他相关市场数据监测服务。
5.服务期内,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本地区电子商务市场销售数据和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二)合同履行期限。
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计,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研究的能力和资质,具有从事电子商务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并为不少于20个地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供系统数据服务的实绩。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需提交的响应资料。
1.服务商简介。
2.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6.月度报告样本。
7.根据服务内容4而承诺增加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说明文件。
8.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报价需提供费用预算明细表。
9.以往类似案例的服务情况介绍。
10.其他能证明供应商相关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msswjfwmyk@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五、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服贸贸易科,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0-3501801。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223。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