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拟开展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分析监测体系建设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建设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分析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全包价,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归集整理江门市跨境电子商务数据,明确数据获得方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的名录库,以及跨境电商大数据子系统、统计分析展示子系统及风险分析子系统,并对接江门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二)探索以报关单、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基本依据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数据信息整合。
(三)每月发布江门市跨境电子商务监测报告,对期内数据开展多维度的整理、分析,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咨询数据。
(四)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具体日期起计,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近三年具有从事同类型项目服务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近三年所承接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项目需为与海关业务相关的软件开发或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四)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五)供应商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六)供应商应具备软件产品、软件认定企业证书。
(七)供应商应具备跨境电商业务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不少于2项(含)。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
1.供应商介绍。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项目报价清单。
4.项目实施方案。
5.以往类似案例的服务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文件(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文件等)。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msswjfwmyk@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1年8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服贸贸易科,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750-3501893。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223。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