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江门市商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65万元,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杂费等支出以及境外开展招商推介宣传活动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2辆公务用车的日常保养维修及汽油费、保险费及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5.5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招商公务接待费用及日常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0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16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 万元。减少原因: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包括公务出行租赁经费5.8万元,由于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方法有变化, 2017年预算不再将公务出行租赁经费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50万元,减少原因:2017年将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减少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