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市商务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对外贸易、商贸流通、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和口岸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商务管理和口岸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二是牵头拟订规范市场发展、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三是拟订会展、电子商务、商务发展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和监督商品交易会、展览会和博览会等活动;指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四是拟订流通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促进产业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五是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六是按管理权限负责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经营资格、资质的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七是拟订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协调促进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等相关工作;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八是负责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工作;牵头拟订招商引资、对外投资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策划、组织和实施有关投资推介会、研讨会和洽谈会。九是负责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的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十是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十一是负责有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监管区等,下同)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市自由贸易区战略;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十二是拟订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江港、江澳及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境外非经济组织在本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工作。十三是负责口岸建设、协调、管理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市、区口岸管理机构工作;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十四是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依法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十五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属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编制58人,实有55人,离退休48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6人,实有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商务系统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主题主线,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市商务实现平稳发展。主要体现为:社会消费需求旺盛,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同)增长10.6%;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全市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200亿美元大关,增长3.25%,连续5年创历史新高;利用外资保持平稳发展,口岸通关持续安全畅通。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3,29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2.04万元,占95.31%;事业收入75.21万元,占2.28%;经营收入46.46万元,占1.41%;其他收入33.01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3,82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3,720.07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177.63万元,占31.66%。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655.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8.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27万元。
(二)项目支出2,542.44万元,占68.34%。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支出1,073.33万元,全部为商务事务(款)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有2014广东江门(上海)投资洽谈会经费、珠中江商展会经费、招商出访经费、产业招商经费、委托毕马威撰写江门市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经费、与《财富》杂志合作开展招商及系列宣传推广活动经费、全市外经贸及招商工作会议经费、口岸联检单位春节慰问经费、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筹备费、招商及贸易管理工作专项业务费、争取上级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等专项业务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44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常规性专项支出(如珠中江商展会经费)略有减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支出为1,149.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支出为1,139.7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为9.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省安排的口岸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办公楼维修工程专项资金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38.34万元的主要原因是省安排的2013-2014年的口岸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均在2014年完成有关拨付审批手续,并实际拨付到江门各口岸单位开支,导致2014年该专项支出增加。
3.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决算支出为0.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扶贫工作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0.53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扶贫工作差旅费减少。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款)决算支出为4.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电子商务、服务业等)的支出。2014年10月,我局实施了机构改革,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商贸流通管理、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能并入我局,市财政根据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能将相应专项资金归入我局列支,上年同期没有该专项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决算支出为315.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外贸发展资金及促外贸发展专项业务支出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04.61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省政府取消了全省外经贸和口岸工作先进单位奖励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商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1.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88.87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国组团 19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团1个及日常赴港澳出差费用,共 84 人次。主要包括出国招商团及经贸活动推广团相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杂费等支出以及境外开展招商推介宣传活动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00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8 辆,主要包括我局8台公务用车全年日常运行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1.25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 299批次,接待人数共 3194 人次。主要包括本局按规定开支的招商公务接待费用及日常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1.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0.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88.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7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和2014年市政府招商出访和外贸推广的工作部署,2014年出访国家数量增加,出访人员费用相应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00 万元,增加原因:公务车使用时间长,相应维修费用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17 万元,减少原因:2014年我局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本部门公务接待费用,总开支相应减少 。
附件【已失效】: 2014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