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局对2024年复印机租赁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报价,提供服务。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复印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商提供2台使用时长不超3年且运行状况优良的理光复印机到我单位供我局使用;
2、提供免费零配件更换、上门维修及保养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提供免费的原装黑色碳粉和12支原装彩色碳粉的配送供应;
4、如遇机器设备老化,故障维修频率高的,可以要求更换同型号的状况优良的机器;
5、按要求做好复印机台账及维护记录。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设备必须获得品牌设备原厂供货证明文件,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获得相关品牌设备原厂授权维修资质证明文件;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服务工作要求
1、保证设备印件要求,印件效果始终如一;
2、服务商需配备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上门保养维修服务,具备提前预知需要更换配件的能力,减少机器故障率的产生;
3、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且2小时内需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相关问题;
4、保证正常使用设备。预测在24小时未能修复或紧急情况下,启用备用设备,以不耽误单位正常工作;
5、服务商需保证提供服务的零部件配件为全新的,并提供原厂品牌原装耗材,产品质量符合或超过国家标准,并符合该产品说明的质量要求;
6、服务工程师做好复印机台账及维护记录,负责维护过程中各种常见故障的解决、分析及整理,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
7、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包括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对涉及服务单位的数据及资料保密。
五、备机保障服务:
1、根据租赁设备的情况做好库存配件备用计划,保证100%备件率,以保证复印机的硬件出现故障时得到及时的修复;
2、如果服务商暂无合适的配件替换损坏配件,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临时设备使用,直至排除原设备故障后方可撤回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项目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价低者得原则成交服务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七、服务期限:
该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按合同签订生效且复印机全部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项目金额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万元。
九、项目报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授权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单(以我单位制定的报价单报价为有效报价单);
5、提供的设备获得品牌设备原厂供货证明文件;
6、派出的技术人员获得品牌设备原厂授权维修资质证明文件;
7、售后服务方案;
8、承诺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9、其他有利于中标的合法资料。
十、项目报价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彩色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邮箱:sthjj_cwk@163.com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编:529000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750-3502098
业务联系人:梁小姐
业务联系电话:0750-3502027
附件:采购项目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