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烨信塑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聚氯乙烯稀土改性助剂、其他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助剂、环保稳定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烨信塑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聚氯乙烯稀土改性助剂、其他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助剂、环保稳定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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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烨信塑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聚氯乙烯稀土改性助剂、其他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助剂、环保稳定剂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烨信塑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工业东区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扩建项目年产30000吨聚氯乙烯稀土改性助剂、其他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助剂、环保稳定剂、润滑剂。原审批项目批复的3000吨钙锌复合稳定剂产能,已验收1800吨,剩余1200吨与本次扩建一同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①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 处理后,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鹤山市共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冰水机冷却水、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 位处理;硬脂酸锌生产产生的冷凝废水、水环式真空泵废水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2)废气:扩建项目投料、粉碎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通过采取各项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间≤65 dB(A),夜间≤55 dB(A),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由供应商回收或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应急事故池增加195 m3。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