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江环办函〔2023〕18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等有关规定,广东茨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备案的有关材料。
为做好有关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该事项,如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0750-3988088
根据《江门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江环办函〔2023〕18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等有关规定,广东茨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备案的有关材料。
为做好有关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该事项,如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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