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包括审核江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梳理汇总各年度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排污口整治名录清单及各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质量核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对各县(市、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全过程、全方位质控和监督工作,并汇总完成2023-2025各年度江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报告、整治问题排污口清单等。本次质量控制工作内容包括成果质检、成果汇总等,具体包括对遥感影像解译成果质检、第二级排查同步成果质检、第三级排查同步成果质检、排查成果汇总等4个流程。
(二)预期项目成果
1、落实入河排污口排查全过程、全方位质控、汇总和监督工作。
2、成果质检材料、质控排查工作报告等。
3、2023-2025年各年度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及整治问题排污口清单等。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35万元(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价格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s://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0750-3502012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3502098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