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需实施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控系统2023年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已于2023年11月7日至9日进行公开采购,但由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文件。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于2011年建成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控系统,2019年11月完成系统升级,目前已有114个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与系统联网,目前委托我单位使用和管理。为保障系统正常运作,委托技术单位进行运行维护。
1、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千兆交换机1台、千兆防火墙1台、中心端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1套和站端软件114套。
2、服务方式
(1)硬件设备维护
1)日常维护:定期(每周)对机器进行预防性维护,包括检查系统状态、性能变化、设备清洁、配置备份等。
2)性能维护:定期对设备登记、使用情况以及变更登记,做好资产完整性维护。安装调试:协助用户进行软件及相关驱动程序安装、调试。解决软件冲突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3)故障排除:在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系统运行,包括故障定位、坏件送修、部件更换、数据恢复等。响应时间为:报障后30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响应,3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4)咨询服务:对使用设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技术人员提高对设备的管理水平。
(2)软件系统维护
确保系统24×7小时可用,系统性能稳定良好,系统与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的要求保持一致。
1)检查软件运行状况:每天定时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检查数据传输有效率和数据问题,当遇到数据不能正常传输的情况,负责及时解决数据报送的问题,进行软件数据备份。
2)故障排除:在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系统运行,包括故障定位、功能修复、数据恢复等。响应时间为:报障后30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响应,3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3)数据库维护:每天进行数据库健康巡检,包括:数据库系统性能、数据库空间使用情况、各种参数的阀值状态、各索引的使用情况、临时数据表、可用性、完整性检查。
4)数据库安全维护:每天对数据库日志和数据库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根据数据库报错信息,发现系统潜在问题,尽早采取措施进行预防性维护,排除故障隐患和安全漏洞。
5)系统优化:定期进行系统性能测试,发现系统性能明显下降时,应及时采取办法解决问题,并研究改进系统配置,提升系统性能,适应使用需要。并在维护期内,根据国家及地方对机动车管理的政策变化,免费对系统适当定制开发,以满足管理部门监管需求。
6)根据管理要求定期完成等保测评;
7)咨询及技术培训:按需对系统的部署和操作使用提供技术指导,对系统使用人员、管理人员、专业岗位人员提供针对性的、不同层次技术培训。
(3)数据分析服务
每月对全市检测相关数据按需求进行数据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月报;每年对全市检测相关数据按需求进行数据分析,形成数据分析年报。为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尤其是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例如各检验机构管理、各检验机构检测线情况、各检验机构检验情况、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率情况等数据分析。
3、服务要求
(1)系统和设备的技术服务要求
1.系统范围内的数据库、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能够采取有效的机制及时地防范和解决业务系统出现的突发事件。
2.对系统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以及一般工作人员提供持续、有效的技术水平培训,以提高其使用和管理的能力。
3.为机动车污染防治定期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和咨询服务。
4.根据系统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响应方案并为应急响应提供技术支持。
5.建立巡检制度:所有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数据每天进行备份,记录设备状况,列出注意事项,并反馈给用户。
6.服务期内所有系统运行故障事件需提供7×24小时响应。
7.所有针对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的电话咨询和服务请求承诺需在1小时内给予答复。
8.文档齐全,各项服务活动可以追踪。
(2)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为保障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运维方须安排足够技术人员,保障系统运行、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技术人员需具备硬件、网络、数据库、软件等综合知识和专业技能。
(3)运维质量要求
1.应能在30分钟内准确诊断并告知用户故障原因,诊断差错率要控制在5%以内。并向最终用户解释故障发生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2.故障修复过程中可能影响用户工作或对系统应用数据有影响的,要先咨询用户意见再处理。
3.如果配件需要送修或更换,维修期间提供同档次的备用设备,并需要配合用户登记故障配件的型号和产品序列号,并由用户签字后再送维修。
4.如果机器送修,需要保护好磁盘等存贮设备。要先将用户数据备份好,再送维修。
5.建立巡检制度:所有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记录设备状况,列出注意事项,并反馈给用户。
6.设备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需向用户出示服务维修单。服务维修单上需注明维修日期、维修人员、维修地点、故障、故障原因分析、修复结果等。
7.配件更换后,在非人为条件下,两个月内同一故障不得再次发生,否则维护方有负责免费修复,直至用户满意为止。
8.维护过程中,因维护方单方面造成的设备机件损坏,其费用由维护方承担。
9.在每个结算周期中,维护管理部门接到有效投诉超过5次,用户方有权扣除该周期部分合同款。
10.维护方须向用户提供项目负责人及维护人员的详细联系方式。
11.响应类型要求:热线电话、手机支持,现场解决。
12.服务类型要求:送修、现场、特殊服务要求(如购件、升级等)。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报价为全包价,包括税金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项目招标内容的一切所需费用。以人民币报价。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5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17: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第一次投标的供应商资料有效,无需第二次投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王工,0750-3502007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3502098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