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局拟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内容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台式电脑、打印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共计138件报废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本项目残值评估价合计3015.00元。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
2、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包括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委托下游单位(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处置合同等资料,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竞价流程
(1)意向回收单位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30前发送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thjj_cwk@163.com。
(2)我局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回收单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
现场查验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00。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3)竞买方进行报价及开标。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本局相关人员及各回收单位现场拆封报价书,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11:30。
四、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自行承担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及风险。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0750-3988041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冯小姐,0750-3502098,sthjj_cwk@163.com。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