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对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根据江门市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对接江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和自然保护地等要求和成果,对江门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进行优化调整,形成江门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调整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调查。一是开展基础资料调查,主要包括调查区域的自然环境概况、社会发展概况、气象气候、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相关规划等。二是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主要采用历史监测数据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包括重点调整区域和各个类别的功能区。三是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源调查,主要包括现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污染源和规划的大气污染源。
2、调整必要性分析。开展包括引起保护目标及使用功能变化的相关规划调整情况分析,研究现有功能区划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3、提出调整方案。按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标准规范,对区域排污特征、环境质量现状及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城市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和自然保护地等,兼顾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优化调整方案。
(二)预期项目成果
1、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研究报告。
2、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3、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相关图件。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价格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s://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0750-3502036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3502098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