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2.5万吨高品质NCA、NCM三元前驱体和6千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5万吨高品质NCA、NCM三元前驱体和6千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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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5万吨高品质NCA、NCM三元前驱体和6千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年产2.5万吨高端三元前驱体(NCM/NC)、6000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同时回收副产品硫酸钴18000m3/年、硫酸锰结晶10000吨/年、碳酸锂1000吨/年、海绵铜280吨/年。项目总用地面积64305平方米,建筑面积82280.77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有生产洗水、沉锌铝后液、皂化废水、萃锂废水、含镁废水、含氟废水、反铁废水、脱氨塔出水以及其他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较严值,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输送至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废气包括:试剂库废气、脱氨废气、原料仓库废气、浸出车间废气、萃取废气、合成车间废气、锅炉废气、分析室废气、锂盐车间废气以及锰盐车间废气。①试剂库废气、原料仓库废气、浸出车间废气、分析室废气分别通过碱液喷淋处理;②脱氨废气、合成车间含氨废气分别通过稀酸吸收处理;③萃取废气1和2通过碱液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萃取废气3通过碱液喷淋处理;④合成车间粉尘和活性炭粉尘、锂盐车间氢氧化锂干燥粉尘废气、锰盐车间硫酸锰干燥废气分别通过两级滤筒式除尘器处理;⑤锅炉废气落实低氮燃烧。 (3)噪声:通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消声和隔声装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堆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固废设危废暂存间,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拟建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三元锂电拆解料、粗品氢氧化镍、粗品硫酸镍、粗碳酸镍、粗氢氧化钴、碳酸钴料、锰粉、硫酸、盐酸、氨水、二氧化硫等原辅料;NCM前驱体、NC前驱体、硫酸钴、硫酸锰结晶等主副产品及危险废物,风险物质主要分布在浸出车间、萃取车间、合成车间、原料库、试剂库、脱氮系统等。可能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形包括浓硫酸、盐酸、氨水、萃取剂、反萃液、反应物料(如硫酸镍、硫酸锰)等的泄漏事故,以及输送管廊的泄漏。 根据风险评价内容,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进行了调查,通过对大气环境风险事故情形盐酸储罐泄露、氨水储罐泄露以及二氧化硫钢瓶泄漏导致的气体扩散;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情形废水收集池破损泄漏;地表水环境风险事故情形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在采取了设置罐区围堰、事故废水收集池等措施,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