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实施监控中心大屏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我局监控中心大屏设备包括1.2mm LED 拼接屏模组80个,30kw配电箱1套,主控发送器6台,拼接屏服务器1台(含3张高清输入卡、3张高清输出卡),维护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系统补丁升级:因应用系统软件改版或功能扩充等原因进行系统升级。
2、重要事件保障:重要事件及重大系统调整时,提供工作人员现场保障服务。
3、巡检服务:提供12次系统运行性能诊断及设备检修保养服务,减少故障发生率及延长使用周期。提供2次原厂检修保养服务,为大屏提供整体补缺补漏、屏幕清洁服务。
4、技术培训:根据用户需求,提供设备操作培训。
5、故障处理:提供7*24小时服务,通过电话获取远程故障处理,无法远程处理时提供工程师现场处理,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故障处理完毕。除主要设备,小配件、线材等提供更换服务。
6、用户方应急备件:1.2mm拼接屏5块,LED灯珠200颗,备件含更换服务,拼接屏备件提供1年保修服务。
7、提供华为BOX300视频终端,支持H.263 4CIF/H.264 BP HP/H.265 (4K2K 30 | 1080p 30/50/60 | 720p 30/50/60)
(二)工作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制定服务规范并建立维护技术档案。
2、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日常运行状况报告,每月总结服务履行情况,编制履行报告。项目结束后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开展绩效考核。
3、服务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涉及的数据、文档等资料保密,相关人员有义务保密任何有关的内部资料和秘密。
4、一般维护工作以电话、微信、远程等方式进行,必要时提供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总价上限为人民币25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17: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吕工,0750-3988087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3502098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