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全面总结2023年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谋划部署2024年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以新担当、新作为、新思路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全局上下在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同时,顶住经济回升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增长、气象条件极为不利等多重压力,战胜了诸多困难与挑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进、实现持续向好,绿色动能不断释放、生态底色愈发凸显。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AQI达标率同比提升3.9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22.4微克/立方米,优于省下达考核目标要求,且连续4年优于世卫组织过渡期第二阶段标准,综合指数同比改善4.7%,改善幅度在全省居首位,全省排名同比提升2位。水环境质量实现跃升,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年度优良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主要入海河流水质达标率全部实现100%,地表水在全省城市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中排名第7位,同比提升6位,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2。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同比提升5.9%,在珠江口6市位列第一。生态环境基础不断夯实,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无废城市”建设亮点纷呈、体系完备,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突破100万吨/年;生态环境领域年信访举报数实现“三连降”,办结率稳定保持100%;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会议要求,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新起点上全局上下只有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持钉钉子精神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才能一步一个脚印把美好蓝图变成现实。
新的一年主要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常抓常新,引导党员干部在常态化理论学习中守初心、担使命,将党建“第一责任”与推动发展“第一要务”有机结合,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添力。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中央和省督察整改。按期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度整改任务,努力打造正面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加快完成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深化督察问题专项治理,确保逐件逐项整改到位。
三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氮氧化物和VOCs减排。研究制定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完善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全面深化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对重点企业、行业开展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持续提升工地扬尘精细化管控水平,强化道路降尘作业。加强水环境系统整治。持续实施潭江分段治理,动态优化调整重点治理范围,同步开展银洲湖总氮减排;优化生猪养殖产业结构,严格落实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环评审批源头防控作用,强化畜禽养殖企业日常执法监管,推动畜禽养殖行业绿色健康发展;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实现省级中心镇、“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新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管网接入市政管网。坚持陆海统筹,深入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深化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污染源地下水调查评估。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整治。强化企业危险废物环境规范化管理,高质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全力做好广东省“无废城市”试点验收准备,不断完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体系,打造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无废城市”建设江门样板。
四是锚定“百千万工程”,推动绿美江门生态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动完成6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清单,巩固治理成果,严防水体返黑返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治理设施建设,确保治理率达到90%,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
五是强化环境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实施“六个一”服务模式,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对接,采取预分配制和预支制,积极主动为项目提供环境容量保障,助力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探索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县(市、区)大气和水污染考核指标挂钩机制,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防控作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六是优化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修订《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突出大气、水等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及污染防治攻坚推进情况的实绩评价,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