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天视频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市环委办《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江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安排部署,聚焦防控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江门市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工作。
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各市(区)迅速行动,召开会议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有关单位,统一思想、明确重点、压实责任,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10月26日,市环委办成立了四个工作专班,通过现场检查、帮扶指导、督促整改等措施,大力推动各市(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面源污染管控和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工作专班对重点管控企业、柴油货车、加油站、施工工地、道路洒水等大气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责令整改。截至10月29日,工作专班共出动53人次,检查重点管控企业15家,抽检油罐车8辆,检查施工工地 6个,检查过程发现的存在问题全部责令立行立改或限期完成整改。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以来,江门市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力度。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第一轮帮扶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已有68家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强化涉VOCs排放企业监管,已完成重点防控区内256套涉VOCs重点企业工况全过程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错峰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开展涉VOCs企业“三个一轮次”专项行动,已有37家采用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足量更换废旧活性炭,并做好废旧活性炭处置;完成6家密封点超过2000个的涉VOCs企业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完成112家加油站、8辆油罐车油气密闭性的检查。
二、强化涉氮氧化物企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业炉窑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已对29家涉工业炉窑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强化涉气企业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标准执行情况、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截至目前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50多人次,检查企业161家次,立案查处涉气企业3宗。
三、强化移动污染源监管。加强在用柴油车监管,百日攻坚以来全市开展多部门联合路查路检10次,已检查柴油车104辆次,处罚、责令限期维修超标排放车辆8辆次,入户检查用车大户5家,检查柴油车35辆。加大黑烟车处罚力度,百日攻坚以来已抓拍、推送闯禁黑烟车31辆次。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已完成全市103家排放检验机构一轮次全覆盖检查。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执法,已检查施工工地24个,未发现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油气回收监管,42家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安装。
四、强化面源监管。深化扬尘污染防控,对建成区内施工工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落实“6个100%”要求,百日攻坚以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建管中心等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527人次,对工地扬尘治理开展监督检查239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加快无人机航拍排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整改,目前相关市区正在逐一进行现场排查,督促区内在建项目和裸土权属单位严格落实覆盖等扬尘防控措施。公安、城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对渣土运输车辆“扬撒滴漏”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检查车辆138辆次,检查工地53个次,现场责令整改17宗。加大走航监测力度,加强重点控制区VOCs、颗粒物的走航监测。百日攻坚以来走航监测388公里,发现异常点3个,均按要求立即整改。强化建设项目VOCs监管,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暂停重点管控区域道路沥青铺设、道路标线标识以及广告牌等涂装或翻新作业等涉及VOCs产生作业。加强露天焚烧巡查管控,利用铁塔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和卫星遥测系统实时监控,发现处置露天焚烧30宗。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802人次,对重点多发区域加强巡逻,现场制止39宗露天焚烧行动。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频次,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每天9:00-23:00时进行不间断洒水,累计出动洒水车、雾炮车1412车次,累计洒水里程约2102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