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江门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0批交办的X2GD202109050143号信访件,主要反映银洲湖至崖门水道两岸拆船厂、浮吊、码头和沙场等有关问题。接件后,新会区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镇(街)立刻开展调查处理。
为切实抓好上述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9月7日下午,市信访案件组副组长马富强带队到新会区开展实地督导工作。
督导组现场听取了该水域沿岸拆船厂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沙场和码头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浮吊验收情况,详细了解案件办理进度和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并对该案件的办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马富强强调,新会区各职能部门及有关镇(街)要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有关要求,对案件反映的情况要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交办案件按时保质完成办理,有力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
9月5日上午,江门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9批X2GD202109040064号信访件,主要反映台山市大隆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3家餐厅及外来人员露营活动、下豆坑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储存量大、陈国强砖厂和闽升东盛砖厂违法生产等问题。
9月7日,市信访案件组副组长唐良红带队到台山市开展现场督导。督导组一行到隆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察看了交办案件中反映的3家餐厅,深入了解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范围,随后到下豆坑垃圾填埋场核实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及处理情况,最后到交办案件中提及的两家砖厂详细了解该案件的办理及后续整改情况。
唐良红要求,要迅速全面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问题,切实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风险隐患,有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要建立健全垃圾渗滤液产生、收集、储存、外运应急处置、场内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台账,加快场内扩建渗滤液蒸馏处理系统工程进度,力争早日投入运行使用,提速消化储存的渗滤液;要依法查处该两家砖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加强后续跟踪监督,确保企业全面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