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铝灰渣应急处置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企业铝灰渣规范化管理水平,7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召开铝灰渣产生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警示教育宣讲会。江门市铝灰渣产生企业及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近期江门市涉铝灰渣企业专项检查行动情况,指出了企业铝灰渣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典型案件的企业负责人作了严肃检讨和表态发言。随后,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心向与会企业详细讲解了铝灰渣等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解读了江门市近日印发实施的《江门市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工作方案》。该方案拓宽了铝灰渣的利用处置渠道,有效解决了当前江门市铝灰渣出路难的问题,以“送政策,送服务”的态度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会议指出,自2021年1月1日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明确将铝灰渣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以来,部分铝灰渣产生企业由于没能及时转变思想认识,守法意识不强,存在铝灰渣规范化管理不到位现象,甚至发生非法转移利用处置事件,必须进一步加强江门市铝灰渣产生企业监管水平,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坚决杜绝铝灰渣非法转移利用处置事件再发生。
会议要求,江门市铝灰渣产生企业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并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利用处置铝灰渣。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扛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坚决守护江门市良好生态环境。
二是要坚决做好固体废物规范管理。要建设危险废物专用贮存仓库;要如实填写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本;要按规范制作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在仓库门口、分区墙体和每一包装容器(桶/袋)进行悬挂或粘贴;要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清晰产生底数,强化“四类人员”管理,做好“四个账本”;要核实接收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将铝灰渣等危险废物全部提供给取得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转移危险废物时实时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按时完成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报备;要规范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管理,从源头规范管理,确保所有固体废物依法安全妥善处置,决不流入非法渠道。
三是要清库存,除隐患。要严格按照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政策要求,立即开展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工作,今年7月底前基本实现铝灰渣库存“清零”,年底前“二次清零”,主动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最后,会议组织江门市铝灰渣产生企业签订了企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承诺书,引导企业知法、守法,促推企业走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