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市(区)分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一科、二科分别全面总结了2020年江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精准分析了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的新挑战,并安排部署了2021年环境执法重点工作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唐良红要求:
一是要聚焦“三个新发展”,切实找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发力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立足厉行法治的发展阶段,保持从严执法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不留退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要贯彻智慧创新的发展理念,推行非现场监管新模式,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要构建助力“两高”的发展格局,积极支持“六稳”“六保”,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提高学法知法能力,不断加强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要提高规范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提高履职守法能力,坚持严格执法不松劲,精准打击不减弱,从严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三是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要抓好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围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要抓好队伍建设,针对性地安排部署现场教学活动和理论学习活动,锻炼一批“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环境执法骨干;要抓好基层网格,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帮扶指导,确保市生态环境局下放的25项执法职权事项在各镇街都能“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切实履行市、区、镇三级网格化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