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月1日下午,江门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长青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整改意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允均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廖辉文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陈长青同志传达了江门市委林应武书记在听取十三届江门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议事决策机制不科学,履职尽责存在差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待加强。二是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党建工作浮于表面,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干部选用监督意识薄弱。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政风险隐患突出。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涉企行政执法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监管不力,采购项目漏洞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陈长青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核心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陈允均同志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统筹各方资源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三是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廖辉文同志在会上作表态发言时指出,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的意见及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诚恳接受、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并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坚决整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要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动真碰硬,要落实专人负责,形成齐抓共管整改工作格局。三要提升整改质效,认真抓好市委巡察工作成果转化运用。不断强化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市纪委监委、市委第二巡察组等有关同志,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各市(区)分局党组书记、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以及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