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江门市生态环境法治工作队伍业务工作能力,12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0年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本次培训邀请了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李静染、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专委李侠讲授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等知识。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8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李静染通过结合实际案例,对实施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法律问题以及容易败诉的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李静染指出,行政执法人员要转变执法理念,树立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树立“实体与程序、效率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李静染强调,在行政诉讼中,要更严格和全面审查法律适用问题,预防和降低行政败诉风险。
李侠对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书办理工作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对行政检查、行政非诉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基本概念进行讲授。同时,她结合实际生态环境领域业务工作,深入分析了生态环境部门在申请行政非诉执行时关于依据、期限、催告、送达、终结和执行和解等需要特别关注的细节。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相关负责同志对江门市生态环境部门法治政府内部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高频问题进行汇总指正,进一步提高了本系统各业务负责同志的文书制作能力,提高了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陈松健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本次培训会作总结,并就下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