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环保局公告(电子废物名录管理)
第3号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经审查,江门市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或名录条件,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励福实业(江门)贵金属有限公司】因原拆解利用的电子废物列入了危险废物管理,不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或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我局(电子废物名录管理)第2号公告同时废止。
序号 |
类型 (临时名录/名录)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1 |
名录 |
江门市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蒋娅 |
江门新会区大泽镇五和村鼠山、鼠山北 |
拆解:1、废电视机、废微型计算机、废电冰箱、废空调、废洗衣机、小家电(电话机、复印机、打印机、电饭煲、手机、电熨斗等)等; 2、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
0750- 6803319 |
2 |
取消 其临时名录资格 |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励福实业(江门)贵金属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黄健华 |
江门市高新西路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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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