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下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5号)(下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江门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7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 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7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了环保部门的服务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发挥局 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二)加强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将江门市环境保护公众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强化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和“江门环保”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定期推送环保动态,增加信息发布量,力求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环境质量、环评审批和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河长制”信息及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与媒体间合作,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对环境信息获知的需求。
(四)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加强保密审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17年12月举办了全市环境新闻宣传和 工作培训班,切实加强了我市环保系统信息公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向公众主动公开江门市环境保护的政务信息。一是通过局公众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通过江门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2012条,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全市江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近岸海洋水水质监测信息、潭江流域“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信息、全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空气质量分析报告、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环境规划文件、全市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环境应急突发事件公开信息、环保行政处罚公开信息、环境监察与执法工作动态、环保科普知识、环保业务工作办事指南、环保新闻等。网站访问人次持续增长,全年访问量达到46.73万次。二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2017年,通过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发由市环保局提供的新闻信息321条。三是通过 栏、电子触摸屏等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在各办公地点设立 栏16个,并通过市行政中心电子触摸屏,将各类环保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主动公开;四是通过新媒体加强信息公开。2017年,江门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59条,通过“江门环保”微信订阅号推送信息572条,访问阅读量达到7万余次。
图1:江门市环保局2013-2017年编发信息量对比图
图2:江门市环保局2017年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宗,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三)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7年,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5件,其中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8件;在办理的人大建议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6件;在办理的政协提案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15件。我局本着高度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权利,切实当好人民群众公仆的态度,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了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
(六)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关于转下达广东省 2017 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江发改重点〔2017〕126号)、《关于下达江门市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江发改投资〔2017〕84号),我局2017年审批的重点项目共7个,分别是里村保障房周边道路工程、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200吨3D渗花墨水建设项目、中电江门高新区分布式能源站一期项目(委托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三元锂电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委托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台山市天丞汽配有限公司汽车铝轮毂项目(委托台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广东永丰智威电气有限公司供配电设备生产项目(二期)(委托开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江门220千伏盘允(东甲)输变电工程。以上重点项目的审批情况均已按要求在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进行公示。
(七)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7年,我局无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但离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及范围需进一步扩展等。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现场公示、发放办事指南等 平台作用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覆盖率和影响力,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和参与我市的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