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下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5号)(下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江门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6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 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6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了环保部门的服务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发挥局 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二)加强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将江门市环境保护公众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强化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和“江门环保”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定期推送环保动态,增加信息发布量,力求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环境质量、环评审批和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河长制”信息及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与媒体间合作,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对环境信息获知的需求。
(四)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加强保密审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年内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培训,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能力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最新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向公众主动公开江门市环境保护的政务信息。一是通过局公众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通过江门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821条,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全市江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近岸海洋水水质监测信息、潭江流域“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信息、全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空气质量分析报告、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环境规划文件、全市115家国控和174家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环境应急突发事件公开信息、环保行政处罚公开信息、环境监察与执法工作动态、环保科普知识、环保业务工作办事指南、环保新闻等。网站访问人次持续增长,全年访问量达到4.2万次。二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2016年,通过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发由市环保局提供的新闻信息约208条。三是通过 栏、电子触摸屏等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在各办公地点设立 栏16个,并通过市行政中心电子触摸屏,将各类环保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主动公开;四是通过新媒体加强信息公开。2016年,江门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88条,通过“江门环保”微信订阅号推送信息432条,访问阅读量达到5.6万次。
图1江门市环保局2012-2016年编发信息量对比图
图2 江门市环保局2016年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宗,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三)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6年,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6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7件,其中人大建议会办10件,政协提案主办2件、会办15件。我局本着高度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权利,切实当好人民群众公仆的态度,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了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离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有:
一是 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 制度,利用制度和技术手段,保障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完整的公开;
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我局将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扩大 的广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微信、微博等平台,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保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的建设,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