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实施。
通过实施《实施方案》,科学引导了社会资本合理投资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优化调整了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结构和布局;目前,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且适度富余,低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体系逐步完善。
下一步,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通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