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批复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等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的申请进行了网上公示和专家评审。结合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高新西路191号。该公司年拆解3000吨微型计算机、3500吨电话单机和3500吨移动通信手持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8年12月取得批复(江海环审〔2018〕84号),并于2019年8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19年10月取得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江海环验〔2019〕60号),设计年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万吨。
二、同意向你公司发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许可年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万吨,其中微型计算机3000吨、电话单机3500吨、移动通信手持机3500吨,许可期限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
三、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等规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一)若新建处理设施,或对原处理设施进行改建、扩建,处理能力改变或超过许可量20%的,必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二)严格按照资格许可组织生产,及时处理关键拆解产物;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区存放要求;规范处理场地不同区域提示性标志及操作流程图。
(三)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和环境检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各项拆解产物按规定处置。
四、你公司日常环境监管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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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