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 |
领导班子每年至少1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普法工作,每年至少参加1次普法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
法规与标准科 |
2 |
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 |
以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为重点,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
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
办公室牵头,法规与标准科、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执法监督二科按照职责配合 |
3 |
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 |
1.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 3.重点学习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
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局机关党委 |
4 |
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
依法组织新任命和新提拔任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
进一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
法规与标准科、人事科 |
5 |
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
1.旁听和观看庭审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每名领导干部年内参与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 2.组织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保证参考率100%,优秀率95%以上。落实年度学法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
|
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全体领导干部履职实践中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
法规与标准科 |
6 |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 |
结合生态环境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 |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 |
7 |
生态环境法制工作人员 |
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议,结合案例学习法制审核知识。 |
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法制审核水平。 |
法规与标准科 |
8 |
固废产生行业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
组织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及危废产生企业,参与旁听涉危废公诉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 |
有效地提升全市重点行业固体废物合法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
法规与标准科、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 |
9 |
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
深入推进普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法律宣讲会、印制法律法规宣传册子结合企业现场检查同时派发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
做好现场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生态环境守法意识。 |
执法监督二科 |
10 |
社会公众 |
1.落实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污染防治法》等新出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 |
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 |
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法规与标准科 |
2.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3.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
办公室、法规与标准科 |
11 |
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 |
1.将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民法课。 |
生态环境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
办公室、法规与标准科 |
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
2.按照市普法办工作要求,举办两期民法典专题讲座(其中包括一期生态环境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班)。 |
法规与标准科 |
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
3.组织干部参加在线学法考试、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 |
法规与标准科 |
社会公众 |
4.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法典解读材料,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重点向社会公众宣传民法典“绿色原则”。 |
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实现宣传落实民法典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 |
法规与标准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