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分局:
现将《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企业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江安生办﹝2020﹞10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开展执法检查,于7月24日前将检查情况报我局执法监督一科。(联系人:刘晓春,3502043)
附件:《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关于开展企业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江安生办﹝2020﹞100号)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