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2020〕114号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供销社、市科协,江门海关、江门海事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江门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