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办函〔2020〕62号
编制指南(试行)》的函
各市(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能力建设,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广东省市县(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函。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康伟,350203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环办函〔2020〕62号
编制指南(试行)》的函
各市(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能力建设,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广东省市县(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函。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康伟,350203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